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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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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課程-「喝得醉醉,撞得碎碎」「酒後駕車加重處罰之規定」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730
主題課程-「喝得醉醉,撞得碎碎」「酒後駕車加重處罰之規定」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是大家都朗朗上口的標語,然酒駕事故仍頻頻發生,皆因民眾抱持著僥倖之心,應如何破除該心態,得從「教育」做起,觀念才會根深蒂固。為防範酒後開車肇事,加強宣導酒駕相關法治觀念,本署於108116日假第二辦公室1樓團輔室舉辦法治教育課程,邀請湯榮祥技佐擔任講師,以「喝得醉醉,撞得碎碎」及「酒後駕車加重處罰之規定」為主題,引導緩起訴處分被告暨緩刑受保護管束人強化法治觀念。

     是日課程,有鑑於國內酒駕死傷事件頻傳,該講師先藉由酒駕逆飆國道不要命  猶如移動式神主牌」、「沒道義  撞車棄友」等新聞片段,宣導酒駕害人害己莫讓遺憾徒傷悲及"醉"不上道,盼能心生警惕,再佐以警政署相關統計資料,讓學員了解酒駕違規雖已逐年遞減,然警方強力取締之決心卻全然未減。

    講師勸導各學員,喝酒要養成酒後代駕或乘車的習慣,才不會讓類似的憾事一再重演,畢竟生命是美好而可貴的,為逞一時之便,而造成兩個家庭的破碎,悔恨之餘,更要面對民、刑事責任與良心譴責,得不償失,珍惜生命,莫讓杯中物變成「悲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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