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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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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112年05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26
  • 資料點閱次數:182
第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112年05月
遠離毒害,幸福永在

雄檢辦理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

  本署於112年5月8日及5月17日辦理緩起訴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由本署郭助理員及歐計畫人員擔任講師,向施用毒品個案詳細說明戒癮治療流程及相關規定。

  本次說明會一開始講解緩起訴處分戒癮治療與觀察勒戒處分之差異,緩起訴處分被告保有相當程度之人身自由,可兼顧其工作、家庭或學業,避免與社會有所隔絕,但還是須依處遇內容,完成戒癮治療,社區處遇須完成指定時數之社會復健治療課程及義務勞務;醫療處遇須定期至醫院接受門診與心理治療,兩者皆須定時向觀護人報到,否則恐會有遭撤銷緩起訴處分之風險,並請個案多留意收受公文,避免錯過重要文件。

  說明會最後也再次提醒個案,必定要遵守緩起訴處分相關規定,完成戒癮治療,並珍惜本次緩起訴之機會,學習遠離毒品,迎向幸福人生。

 您在戒毒方面的好幫手:

 (一)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 電話:(07)211-1311

            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0號4樓

 (二)戒毒成功專線:0800-770-885(24小時無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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