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108年5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699
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108年5月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緩起訴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為使緩起訴被告了解履行義務勞務應遵守之相關規定及法規,本署於108528日假本署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辦理緩起訴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由觀護佐理員洪聖倚擔任講師指導個案填寫個人資料表單,並特別提醒被告連絡電話及通訊地址務必正確,避免遺漏重要公文,以保障個人權益。

  課程中,講師向個案宣導緩起訴義務勞務相關法治觀念、緩起訴期間不要再犯,否則撤銷緩起訴等注意事項。並告知履行期間不得向勞動機構提出自願性捐款換取勞動時數,不得涉及個人利益及政治色彩,亦不得與現行法令有所抵觸;並提醒個案勿輕信司法黃牛花錢可免執行勞動服務等不實謠言,經發現可向觀護人或本署政風室檢舉。

課程結尾以投影片介紹案例,使被告避免進入司法審判程序,期許被告遵守法律規章避免再犯,激發其以志工精神行善及回饋社會,能在履行期間內完成義務勞動。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