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1.20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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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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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起訴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104年1月20日本署橋頭辦公室三樓團輔室辦理義務勞務說明會。本場次由林俊男佐理員擔任講師,以緩起訴法源介紹拉開序幕,並介紹緩起訴被告於一定期間遵守或覆行事項,例如向被害人道歉;立悔過書;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裡輔導或其它適當之處遇措施;此外,指導個案表格的填寫,告知個案電話及聯絡地址必須確實有效,避免個案喪失本身權益。
另外輔以投影片之案例介紹,使被告珍惜避免進入司法審判程序,訓練被告遵守法律規章避免再犯,激發其以志工精神行善社會,彌補造成之社會損害,順利讓被告在履行期間完成義務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