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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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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度緩起訴義務勞務執行績優機關(構)表揚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592
102年度緩起訴義務勞務執行績優機關(構)表揚

 

雄檢表揚102年度緩起訴義務勞務執行績優機關()

 

高雄地檢署於1213日舉辦年終義務勞務執行機構表揚活動,檢察長蔡瑞宗親臨現場感謝各執行機構督導長期的付出,也期許於機構督導的教育與潛移默化下,能讓微罪者在履行義務勞務的過程中,經由服務社會大眾肯定自我存在的價值,促進社會祥和的氣氛。

本署目前計遴聘53個義務勞務執行機關()102年截至11月底共受理872案件,總執行時數高達41,405小時,創造相當於4,513,145元之產值。會中蔡檢察長及主任檢察官曾靖雅親自頒發33個執行績優機關()獎狀,再由主任觀護人韓國一主持座談會,與會人員除踴躍發言交換執行心得,並透過提案討論解決執行爭議。最後,韓主任以「督導的一顆心,是緩起訴被告的一片天」來肯定執行機構的努力與用心,讓是項座談會在充實溫馨的氛圍下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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