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課程-「酒後上道,危險知多少?」、「交通安全之維護,你我都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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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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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檢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講題「酒後上道,危險知多少?」、「交通安全之維護,你我都有責」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道理大家都知道,卻未必每個人都做得到,因此,我國酒駕肇事事故屢屢發生,為保障國人生命及財產安全,我國亦針對酒駕行為修法,自109年3月起實施新制,駕駛人如因酒駕被吊銷駕照,需依規定完成酒駕防制教育訓練後才可考照。除了酒駕累犯需強制自費加裝「酒精鎖」外,酒駕超過3次以上累犯者,重考駕照還要經過3個月以上、至少6次的酒癮評估資料和治療才能考照。為有效降低民眾之酒駕行為,雄檢此次特邀高雄市脊髓損傷者協會,葉展逢、潘海義擔任講師,宣導酒後駕車的危險性。
講師先在課堂上引導大家認識何謂脊髓損傷,並以自身案例,因交通事故導致原本的成功人生跌落到下半生需與輪椅相依為命,在此後,如何克服脊髓損傷後遺症帶來日常生活中各種身體和心靈上的挫折,鼓勵每個人無論遭逢多大的挫折與打擊,都要努力開起人生新篇張。課程中講師也向學員宣導危險駕駛及酒駕之相關罰責,並勸導毎個人如聚會喝酒應請代駕或搭乘計程車,勿心存僥倖,造成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危險,導致不可彌補的傷害,每個駕駛者都應遵守交通規範,維護自身及社會大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