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課程-「法律知識面面觀」、「學習與情緒和平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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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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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檢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講題「法律知識面面觀」、「學習與情緒和平共處」
現代人因處在忙碌、多變的社會環境中,工作生活壓力大,找不到適合的紓壓方式就容易衍伸出許多問題,如家暴、酒駕肇事、精神病與毒品等犯罪,本署於108年7月3日假高雄地檢署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舉辦法治教育通識課程,特邀高雄榮總精神部王美懿社工師擔任講師,為緩起訴處分被告暨緩刑受保護管束人講授「法律知識面面觀」及「學習與情緒和平共處」之主題分享。
講師先以「法律是最低標準」提醒學員無論是何種狀況下都不應酒駕,修法後酒駕罰則已加重並增加同車乘客連坐處罰,並介紹家庭暴力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法院能依職權或依聲請認為有家暴的事實且必要者核發通常保護令,有效期限為二年以下且不限聲請延長次數,除了身體以外,言語、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皆都屬於家庭暴力。
課程後段,講師以自身經歷與學員分享獲得快樂的方法,分別為「自得其樂」、「知足常樂」與「助人為樂」,有時候快樂不一定是要得到多少,學會付出且帶給身邊的人快樂自己反而更快樂。最後講師以信仰、運動、同在與轉念四種方法鼓勵學員能夠懂得壓力調適,面對人生中遇到的風雨,適當的抒發壓力、調整心態,生理與心理層面都須和諧均衡,才能有個健康快樂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