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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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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課程-「交通安全行,酒駕醉不行」、「公共危險刑罰知多少?」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510
通識課程-「交通安全行,酒駕醉不行」、「公共危險刑罰知多少?」

高雄地方檢察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講題「交通安全行,酒駕醉不行」、「公共危險刑罰知多少?」

 

邇來社會新聞酒駕事件頻傳,造成許多人員傷亡、無數個家庭失去摯愛,本署於10843日假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舉辦法治教育課程,邀請傅柏嘉技佐擔任講師,以「交通安全行,酒駕醉不行」、「公共危險刑罰知多少?」為主題,循序介紹酒醉駕車與行車中通話可能對自己、他人及社會產生的危害,與應該負擔的法律責任,加強緩起訴處分被告暨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治觀念。

以「臺大研究生遭酒駕車禍死亡」與「村長兒酒駕逆向撞死母子」新聞破題,讓現場學員感受被害者家屬的悲憤與傷痛,無論是何種社經地位都不應酒醉駕車,並勸導學員聚會喝酒應請代駕或搭乘計程車,切勿自行駕車以免發生憾事。

最後向學員介紹酒駕應該負責的民事及刑事責任,讓學員知曉危態駕駛應負擔的法律責任,除了民事賠償,亦負擔刑事罰責,提醒同學應遵守規範,維護自身及社會大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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