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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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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課程-「法律小百科」及「肯定自我存在,創造生命價值」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866
通識課程-「法律小百科」及「肯定自我存在,創造生命價值」

「法律小百科」及「肯定自我存在,創造生命價值」

 

為建立正確法治觀念及健全心理衛生,本署於107321日假第二辦公室1樓團輔室舉辦法治教育通識課程,邀請旭立基金會王嘉正社工師擔任講師,講授「法律小百科」及「肯定自我存在,創造生命價值」,講授對象為緩起訴處分被告暨緩刑受保護管束人。

「法律小百科」課程中,講師以社會新聞實例,說明家庭暴力防治法之法律相關條文、家暴法用詞定義、家暴法的保護對象、保護令之類別及、法院如何處理家暴案件等,並以「十修歌」勉勵個案修練心性。

講師從講述自我肯定的定義進入另一主題「肯定自我存在,創造生命價值」。課程中輔以「特質葡萄」及「拍賣單」請個案測量自我特質,檢視是否曾有受傷經驗,並從另一角度回顧受傷情境,以正向態度面對之;鼓勵肯定個人生存的絕對價值,多注意自己的優點,接納自己的缺點;對擁有的東西心存感恩,並朝正向思考,打破求完美的行為模式,改變非理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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