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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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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課程「法律小百科」、「肯定自我存在, 創造生命價值」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752
通識課程「法律小百科」、「肯定自我存在, 創造生命價值」

法律小百科,知法勿犯法,創造自我價值

 

  本署於106315假第二辦公室1樓團輔室舉辦法治教育課程,邀請法鼓山人文社會基金會洪建銘擔任講師,藉由課程講述法律小百科,以實例分析酒醉駕駛的定義標準與罰則、動物保護法、家庭暴力防治法等,並就以上案例若觸法後應負的刑、民事責任做詳細的解析。

    肯定自我存在,創造生命價值,活出多彩的人生。講師闡明四它的觀念--處世/處事的觀念與方法、以寬廣的心境體驗生命,減少煩惱、用觀念疏導煩惱,用方法轉化身心、有需要時,學習讓你()身心能真的靜下來。講師以生動的拍掌遊戲,幫助學員探索自我

    接著講師更進一步教導學員們如何沉澱自我,用減少法人生觀去除煩惱,讓學員們了解聽聽內心的平靜穩定的聲音,它就會引導您走向正確的方向。課程中以活潑生動的互動遊戲方式,讓學員們在輕鬆的氛圍中吸收知識。

    課程最後,講師讓學員們分享實際生活案例,並進行提問相互交流,且透過講解問卷測驗題目與學員互動,驗收上課成果,課程在學員熱烈掌聲下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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