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7.19司法保護據點-預防犯罪宣導「酒駕害人害己不可行、認識消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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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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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護據點預防犯罪宣導活動
酒駕害人害己不可行、認識消保法
一、簡述酒駕法律責任:
酒駕的行政責任、刑事責任皆已修法加重處罰。
行政責任方面,罰鍰已提高至新臺幣1萬5千元至9萬元,並依違規情節而吊扣駕照1年至3年;如拒絕酒測者,除科以新臺幣9萬元罰鍰、吊銷駕照外,若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並不得再領考。另外警察應將拒絕酒測之肇事者移送至醫療院所進行抽血檢測酒精濃度。
刑事責任方面,普通酒駕抓到則處2年以下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若酒駕致人重傷,則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倘致人於死,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另外關於酒駕所造成的傷害,包括受害人受傷、死亡及關係人之財產滅失,都應負有相關的刑事(過失傷害、過失致死)及民事賠償責任。
二、防範酒駕四不原則:
1. 一起出門,開車朋友不喝酒。
2. 不喝酒朋友,返家相送不麻煩。
3. 不跟錢過不去(罰很重,錢難賺)。
4. 不跟生命開玩笑(可能害人害己)。
三、認識消費者保護法:
為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國民消費生活安全,提昇國民消費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
有關消費者之保護,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在網路購物享有7天鑑賞期權益,但像是生鮮易腐商品或是App、電子書、DVD等商品,無條件換退貨可能造成業者損失。如果商品屬於容易腐壞或可複製等性質,當解除契約會對業者經營造成不利,將授權主管機關提報,經行政院核定公告排除適用7天鑑賞期的規定。不過,如果屬於產品瑕疵就不在此限,消費者仍可要求退貨或取消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