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6.20司法保護據點-預防犯罪宣導「淺談臺灣賭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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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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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護據點預防犯罪宣導活動
淺談台灣賭博文化
一、何謂賭博罪?第266條 (普通賭博罪)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一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當場賭博之器具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二、哪些情況會構成賭博罪?
★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賭博
★財物
★構成要件故意
三、我國政府對賭博的態度?
1.兩難處境:古今中外之消遣娛樂方式。
2.國家從傳統的價值觀反對賭博。
四、病態賭徒人數暴增
1.〝病態賭徒〞,賭博是他們生命中最重要的事,這類患者可以為了賭博而奮不顧身,不管是房子、袓產,任何東西都可賭下去。
2.依精神科分類“衝動控制障礙”來解釋「病態賭徒」,就是靠不停地賭來紓解自我壓力。
五、病態賭徒的治療:使用藥物治療,並配合團體治療,效果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