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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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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南區保護志工聯合研習會」 強化志工專業知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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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保護協會成立之宗旨為重建被害人或其遺屬之生活,而志工為本協會在社會上發揮柔性司法面向上不可或缺之一環,犯保每年皆藉由教育訓練課程加強志工訪視的實務技巧與對被害者家屬心理上的支持與陪伴。 106年3月24、25號由嘉義、台南、橋頭、屏東、台東、澎湖等連同主辦單位高雄共7個分會於華園飯店展開為期兩天的訓練課程。 本次研習會規劃了5堂的訓練課程,且課程與保護業務環環相扣。在首要的課程安排上,由本協會的吳執行秘書以〝一人癱、全家倒〞的重傷個案揭開序幕;透過實際的重傷被害者如何從家人痛苦絕望、協會適時的介入及整合性的服務,到最後得以免於拖垮全家的經濟,並得以恢復自主的生活機能。再者,藉由馨生人張介能先生分享自身喪妻的心路歷程以及藍秀宏諮商師為本協會輔導的案例分享中,指導志工們如何以同理心而非同情心的立場來陪伴家屬度過最艱難的時刻。另外,輔具資源中心曾主任則展示一系列的重傷輔具使用為志工們示範協助重傷被害者搬娜的施力動作;最後,與本協會合作10年的邱麗妃律師以其專業的法律背景,為志工們說明保護協會提供被害者家屬法律一路相伴的系列訴訟流程服務,並輔以實務的民刑訴訟程序解說,讓志工更貼近真實的訴訟流程走向。 在首日課程結束後接續登場的始業式暨綜合座談會上,我們邀請到協會的董事長、南區七個分會的檢察長及主任委員為在場的志工勉勵打氣之虞,亦談論到民法第194條被害者直系親屬領取保險金的順序爭議是否需要修改。鑑於社會型態的改變,許多未婚的民眾如何在保全自身權益的同時,如何能夠透過保險金來協助仍在世的兄弟姊妹處理後續事宜,而王添盛董事長也為志工們作出了民法與保險法規範之間的區辯與說明。在為期兩天的活動結束後,持續的收到各分會人員及志工的熱烈迴響,也讓辛苦籌備舉辦的高雄分會人員在辛苦之餘仍感受到甜美又值得驕傲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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