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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高雄分會甄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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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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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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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高雄分會甄選公告
一、職稱:專任助理秘書2名(法務、會計各1名)
二、性別:男女不拘,男需役畢或持有免服兵役證明者
三、待遇: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支薪,經正式任用後之薪俸約27,168元。享勞、健保、生日禮金、考績獎金、三節禮金、工作獎金(1.5個月,年度結算時需仍在職,且依在職月數核算)
四、資格條件:
1. 法務助理秘書:大學以上心理、社工、法律、犯罪防治等科系畢業,具有社會工作實務經驗者佳。
2. 會計助理秘書:大學以上會計、商業或財務等相關科系畢業,具有社福機構會計帳務處理經驗者為優。
3. 熟悉電腦文書作業(WORD.EXCEL)。
4. 能獨立作業、策劃活動並執行。
5. 因應分會辦理活動之需要,需經常配合加班,無法加班者,請勿報名。
五、公告期間:7天(103年4月10日-4月16日)
六、工作地點: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49號(地檢署第二辦公室)
七、工作期間:一年一聘,錄取者應於103年5月1日到職。
八、工作項目:
1. 辦理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之各項保護工作。
2. 性侵、兒虐、家暴、人口販運、外勞及外配等個案法律協助及法律規定之事宜。
3. 會計業務、綜理行政、宣導及公文等業務。
九、考試內容:計畫書電腦實測佔30%;面試佔70%
十、考試及面試時間預計於103年4月24日上午9時至12時
十一、聯絡方式:
1. 檢附500字以上自傳之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或曾服務於社福團體之工作證明,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專任助理秘書」,並於103年4月18日下午17時以前將上開應徵資料送至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49號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高雄分會收。(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2. 資料不全者不另通知補件,資格符合人員擇優另行通知考試時間,並視成績備取2名,備取保留時間3個月;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3. 聯絡電話:07-2161468轉3880吳副執行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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