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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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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保高雄分會101年度方案執行人員2名勞務承攬採購案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252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高雄分會 101年度方案執行人員2名勞務承攬採購案公告 一、 本採購依公開程序公告徵求廠商之書面報價。 二、 採購標的名稱:101年度方案執行人員2名勞務承攬採購案 三、 品名、數量、規格:勞務工作費分析表。 四、 投標者資格:登記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營業執照或相關登記成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應載有與本件標的相關之承作─人力派遣。 五、 投標截止時間:100年12月21日上午9時30分。 六、 開標時間:100年12月21日上午10時00分。 七、 開標地點: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5樓書記官長室 八、 本採購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亦不開放外國廠商參與投標。 九、 本採購案預算金額:新台幣84萬整 十、 本採購決標方式:參考「取最有利標精神擇最符合需要者」,擇最符合需要者議價,或擇2家以上最符合需要者依序議價或比價。 十一、 評選項目、配分標準及評比方式: 1. 每月薪資額【廠商實際給付派駐機關履約人員之薪資,每月實領薪資不得低於新台幣2萬7,200元(可扣除勞保、健保自負額)】45分 2. 相關福利制度35分 3. 廠商組織結構10分 4. 現場答詢及應對10分 5. 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70分 十二、 本次招標如無3家以上廠商投標,則參照「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之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十三、 全份招標文件包括: 1. 勞務工作費分析表(一式3份) 2. 授權書或委任書 3. 投標廠商聲明書暨切結書 4. 登記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營業執照或相關登記成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應載有與本件標的相關之承作─人力派遣) 5. 契約書(附件為工作需求規範書暨契約條款)(一式3份) 十四、 投標地點: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45號3樓 十五、 投標單位: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高雄分會 十六、 投標方式:專人送達(投標文件及公司大小章)。 十七、 聯絡方式:電話07-2516116,郭助理。 主任委員 劉 明 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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