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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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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車油箱藏槍毒進口,檢、警、調、海巡聯手破獲運槍毒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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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檢署緝毒專組主任檢察官高峯祈、檢察官鄭益雄、蕭琬頤日前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高雄市調查處、嘉義市調查站、嘉義縣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二大隊、臺南憲兵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第四(臺南)海巡隊等單位,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在高雄海關倉庫內,查驗一汽車批發公司自美國進口之賓士牌ML350型車輛,當場在該車輛之油箱中起出第二級毒品大麻9,241.8公克、第一級毒品古柯鹼601.7公克、制式手槍8把(含左輪手槍1把)、子彈301發、彈匣10個及大麻吸食用品1個等物,同時拘提主嫌黃姓男子(72年次)、范姓男子(72年次)、翁姓男子(70年次)、杜姓男子(70年次)等4人到案。 經檢察官鄭益雄、蕭琬頤訊問後,認黃姓、范姓、翁姓、杜姓等被告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第2項運輸第一級、第二級毒品、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1項未經許可運輸手槍、同法第12條第1項未經許可運輸子彈等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經調查發現,黃姓、范姓男子2人有意自美國進口大麻販售,黃姓男子另打算進口槍枝、古柯鹼販售,遂推由杜姓男子設立公司,再由杜姓男子依黃姓、范姓男子指示,飛往美國採購二手賓士牌ML350型車輛後,杜姓男子再與翁姓男子介紹之人拿取大麻,另與黃姓男子在美國之友人接觸取得槍枝及古柯鹼後,將該等物品藏放在上開車輛之油箱內,再以其設立之公司名義,將該車進口回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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