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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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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課程-「認識智慧財產權」、「創意無價,盜版有罪」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513
主題課程-「認識智慧財產權」、「創意無價,盜版有罪」

認識智慧財產權創意無價,盜版有罪

 

  本署於10737假第二辦公室1樓團輔室舉辦法治教育課程,邀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高雄服務處郭振銘主任擔任講師,藉由課程講述智慧財產權的性質與特性,以實例分析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並就侵害智慧財產權應負的刑、民事責任做詳細的解析。

    智慧財產權係指人類精神活動之成果而能產生財產上之價值者,並由法律所創設之一種權利。因此,智慧財產權必須兼具「人類精神活動之成果」,以及能「產生財產上價值」之特性。就「人類精神活動之成果」之特性而言,如果僅是體力勞累,而無精神智慧之投注,例如僅作資料之辛苦蒐集,而無創意之分類、檢索,並不足以構成「人類精神活動之成果」。又此一「人類精神活動之成果」如不能「產生財產上價值」,亦無以法律保護之必要,必須具有「財產上的價值」,才有如一般財產加以保護之必要。

    課程最後,講師精心準備小禮物進行有獎徵答,讓學員們提問相互交流,透過講解問卷測驗題目與學員互動,驗收上課成果,課程在學員熱烈掌聲下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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