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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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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07年3月份逾1公斤毒品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840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公告 主旨:公告本署偵辦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業經法院裁判沒收銷燬確定之扣押物毒品數量超過一千公克,經公告後一個月內無機關(構)申請領用者,依法銷燬之。 說明: 一、依據:醫藥或研究毒品及器具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辦理。 二、公告內容:詳附件清冊所載。 三、聯絡人:彭雪芬書記官,聯絡電話:(07)345-9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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