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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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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檢偵辦頎邦公司營業秘密遭侵害案,主嫌2人均交保100萬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9-22
  • 資料點閱次數:372

稿105.08.26

發稿人:王啟明主任檢察官

雄檢偵辦頎邦公司營業秘密遭侵害案

主嫌2人均交保100萬元

高雄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王啟明、檢察官施昱廷偵辦上櫃之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一廠之COF蝕刻技術遭竊一案,於民國105825日上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高雄市調查處、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及資安鑑識團隊等調查官,至前欣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李姓女子、副總經理黃姓女子住處及渠等離職後任職之某興櫃電子公司廠房、辦公處所等共17處執行搜索,並傳喚嫌疑人15人。經檢察官施昱廷、陳怡利、董秀菁、張志杰、陳建州、陳永盛、謝長夏、朱華君、蔡杰承等9人漏夜訊問後,認李姓女子(43年次)與黃姓女子(51年次)2人均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1項之犯罪嫌疑重大,均諭知以新臺幣100萬元交保。

經調查發現,李姓女子、黃姓女子原係欣寶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於1024月間頎邦公司向欣寶公司提出併購要求,並經欣寶公司董事長同意後,渠等因欣寶公司被併購後,將使渠等對併購後之頎邦公司南一廠主導權旁落,因而離職,並於離職時竊取欣寶公司之COF蝕刻技術等機密資料,攜赴某興櫃電子公司,負責協助該電子公司重啟原已放棄之COF蝕刻技術生產線,嚴重侵害頎邦公司之營業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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