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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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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拍賣沒收物『宏吉裕七號』漁船1艘,有意承購者,請屆時到場競標。(更正)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1439
依據:奉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104年6月24日檢總卯字第10409002790號函核准辦理。 公告事項: 一、拍賣日期:民國104年7月30日上午10時10分。 二、拍賣地點:高雄港淺水碼頭。 三、拍賣標的物:『宏吉裕七號』號漁船一艘(CT3-4589)。 四、拍賣方式:已出價最高,且在核定底價以上,經叫價3次,無再有新 高價,並當場繳清價金者為承買人(承買人須提出國民身分證)。 五、注意事項:本署就拍出之物品不負瑕疵擔保責任。公告之拍賣清冊僅 供參考,拍賣物以現場實物為主。本次拍賣之漁船,因涉案經註銷漁 業執照在案,已不得申請保留汰建資格暨以廢棄物拍賣,依規定不得 重新申請執照使用。 六、本件承辦人:書記官林忠政(電話:07-3459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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